快捷登录

广告招租,点击购买!
广告招租,点击购买!
积分充值购买
积分商城兑换
广告招租,点击购买!
广告招租,点击购买!
广告招租,点击购买!
广告招租,点击购买!
广告招租,点击购买!
广告招租,点击购买!
查看: 573|回复: 0

深圳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卖酒,销售酒精碳酸类饮料须贴健康提示

[复制链接]

17

主题

18

帖子

24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48
发表于 2021-1-5 17:06: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

此外,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提示标识。

mmexport75b2b8fe0247e59032d91ea65558b95c.jpeg

据央视财经,在深圳某超市的烟酒柜台上,已经立起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告标识。根据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mmexport75b2b8fe0247e59032d91ea65558b95c.jpeg

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分为饮品含有酒精标识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标识两类,而在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方面,则分为儿童青少年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标识、每日添加糖摄入限量标识、长期过量摄入添加糖健康提示标识三类,如果商家不设置相关标识,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

信息来源:央视财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热线
0373-5595535 周一至周日:09:00 - 21:00
微信号:KXPQUAN;电子邮箱:2133197@qq.com

快速消费品网--快速消费品行业门户网站,快消品行业论坛!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平台“快速消费品圈”、“快消品商圈”、“饮料圈”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快速消费品网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快速消费品网 ( 豫ICP备1901574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72102000517号)

GMT+8, 2024-5-20 23:40 , Processed in 0.166132 second(s), 34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