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米多奇食品抽检不合格,这次真摊上事了...
辉县多家食品厂产品不合格近两日,辉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此次共通告了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河南米多奇食品、辉县市紫东食品、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新乡市万力奇食品等企业。市监局对其分别作出了罚款5万-10万不等的行政处罚,通告如下:
河南米多奇某食品检测不合格
“轻口味蛋糕”食品添加剂不符标准
抽检基本情况
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生产的“轻口味蛋糕”(可心酸奶味),经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检验丙二醇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轻口味蛋糕(可心酸奶味)”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河南汇丰食品销售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45元;
2、罚款:70000元,罚没款共计70245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辉市监食罚﹝2019﹞1-78号。
紫东食品3批次不合格,罚款18万
2批次“肉松味蛋糕”,1批次“椰蓉味蛋糕”
辉县市紫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味蛋糕”(生产日期:2019-04-13),经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丙二醇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辉县市紫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味蛋糕”(生产日期:2019-04-20),经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丙二醇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辉县市紫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味蛋糕”(生产日期:2019-04-05),经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丙二醇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批次均已销售完毕,对企业罚款18万元
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责令其暂停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食品,排查导致产品不合格原因并立即整改。
经调查,该批次“肉松味蛋糕”共生产10件,每件2.5公斤,销售价格为37元/件,货值金额370元。
第2批次“肉松味蛋糕”共生产9件,每件2.5公斤,销售价格为37元/件,货值金额333元。
该批次“椰蓉味蛋糕”共生产11件,每件2.5公斤,销售价格为37元/件,货值金额407元。
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我局依法对辉县市紫东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2 、处以罚款60000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6012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辉食药监食罚﹝2019﹞1-82号。
原文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号
新乡市米米佳2批次不合格,罚款20万
2批次蒸蛋糕(奶香味、乳酸菌味)
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蒸蛋糕(奶香味)(2019-03-17),经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丙二醇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蒸蛋糕(奶香味)(2019-03-17),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丙二醇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批次蒸蛋糕(乳酸菌味)共生产50件,每件销售33元,获利1元/件。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我局依法对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合计罚没款:
1、没收违法所得170元;
2 、处以罚款100000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10017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辉食药监食罚﹝2019﹞1-62号。
新乡市万力奇1批次不合格,罚款5万
万力奇蒸蛋糕产品
1批次“香蒸蛋糕”抽检不合格
新乡市万力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蒸蛋糕”(生产日期:2019-02-26),经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丙二醇”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依法对新乡市万力奇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94.25元;
2 、处以罚款50000元;
3、罚没合计:50094.25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辉)市监食罚〔2019〕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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